寧夏銀行關于詢證函業務相關事項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3年03月01日
尊敬的客戶:
為提供更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現將我行詢證函業務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函證集中受理信息
(一)受理方式
我行可受理EMS、順豐等郵寄方式送達及現場跟函的詢證函。因同城及跑腿訂單無法追溯詢證函發出單位,我行不受理同城及跑腿訂單送達的詢證函。
?。ǘ┑刂芳奥撓捣绞?/p>
1.寧夏銀行總行清算中心
?。?)業務受理范圍:集中處理寧夏地區各分支機構詢證函;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157號
?。?)聯系人:蔡丹丹
?。?)聯系電話:0951-5058270
2.西安分行清算中心:
?。?)業務受理范圍:集中處理西安地區各分支機構詢證函;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號
?。?)聯系人:王芳
?。?)聯系電話:029-68686940
3.天津分行清算中心
?。?)業務受理范圍:集中處理天津地區各分支機構詢證函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福安大街168號金茂廣場一號樓
?。?)聯系人:任靜
?。?)聯系電話:022-27551833
二、收費情況
?。ㄒ唬┦召M標準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銀行詢證函手續費 | 100元/份 |
二、收費方式
一般情況下,詢證函手續費通過被詢證企業授權扣款結算賬戶中直接轉賬收??;若因賬戶銷戶或賬戶狀態異常,無法通過企業結算賬戶扣費,被詢證企業可將手續費轉入我行內部賬戶,并在摘要注明被詢證企業名稱。
三、提供資料及填寫規范
?。ㄒ唬┨峁┵Y料
1.向我行提供使用《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文件中函證標準模板所填列的詢證函,同時加蓋被詢證企業在我行的預留簽章,如公章或預留印鑒,若詢證函存在多頁,需同時加蓋騎縫章,騎縫章應與詢證函企業授權預留簽章處加蓋的印章相同。
當詢證函手續費扣款賬戶為被詢證企業同一客戶號下的結算賬戶時,被詢證企業需加蓋扣款賬戶的預留印鑒以表示對詢證函手續費的授權扣款。
2.采用現場跟函方式辦理詢證函業務時,跟函人員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等審計單位出具的經授權加蓋專用印章的介紹信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ǘ┨顚懸幏?/p>
1.詢證函抬頭。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關于推進函證數字化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銀協發(2020)153號)等文件要求,我行目前已實現業務集中及函證數據集中,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等審計單位發出的詢證函,來函中“貴行”抬頭應填寫為“寧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于以具體分支機構為抬頭的詢證函,我行在函證集中處理過渡期內正常受理,但默認查詢范圍為寧夏銀行全行數據,在詢證函過渡期結束,即2023年3月31日后,我行各級清算中心收到以分支機構為抬頭的詢證函,將進行退回處理。
2.回函地址及聯系方式。會計師事務所等審計單位向我行發出的詢證函中應記載回函地址及聯系方式,且回函地址需與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公示的的地址一致。
3.函證基準日期。銀行詢證函應完整、規范填寫審計年度/期間、函證基準日的信息、不應留白。一份銀行詢證函僅可填寫一個函證基準日。
4.填寫方式。銀行詢證函應采用一致的填寫方式,全部機打或者全部手寫,同時,若采用手寫方式,不能使用鉛筆等易修改、涂改的筆填寫。若因特殊原因采用部分機打部分手寫的方式,手寫內容應加蓋被詢證企業的銀行預留簽章,以明確手寫內容經被函證單位授權。
5.函證內容填寫規范
?。?)格式一詢證函:會計師事務所等詢證單位根據被審計單位相關信息對需詢證的事項進行填列,無需詢證的內容應當將該項目或具體欄位的表格用斜線劃掉,不可留白。
?。?)格式二詢證函:格式二由銀行主填,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等詢證單位需填寫被詢證項的銀行賬號等相關信息,若詢證銷戶信息,銷戶起止日期為必填項。對于無需詢證的內容應當將該項目或具體欄位的表格用斜線劃掉。
?。?)驗資詢證函:除了需填寫繳款人、繳款日期等函證格式規定的內容外,還需標明款項用途,如“XXX投資款”等可以說明款項用途的字樣。
四、查詢范圍及回函時間
?。ㄒ唬┎樵兎秶?/p>
因我行已完成數據集中,對于收到的詢證函,我行將按寧夏銀行總行為范圍進行查詢及回函。如被詢證企業在寧夏銀行不同分支機構開立多個賬戶,會計師事務所等審計單位可以將被詢證企業同一客戶號下的多個賬戶填列至同一份詢證函中,我行將進行統一回函。若會計師事務所只需詢證具體某個賬戶的相關信息,請發送格式一詢證函并填寫具體詢證信息。
?。ǘ┗睾瘯r間
我行在收到符合規定的詢證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詢證函所載致送的會計師事務所地址,采用掛號信或EMS快遞等方式將回函直接寄往會計師事務所等審計單位。
請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第三方函證機構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等文件相關要求進行發函。若函證填寫或蓋章等不符合相關規范,我行將進行退函處理。
感謝您對我行業務的支持與理解!
特此公告。
寧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